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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臺海網11月1日報道 綜合臺灣“中央社”報道,臺北檢方偵辦臺灣“檢察總長”黃世銘涉泄密及“通訊保障及監察法”案件,繼10月初傳喚馬英九等人後,全案今天(1日)偵結,依泄密及“通保法”起訴黃世銘,其餘涉嫌偽造文書、違法監聽等部分不起訴。檢察官斥責他在案件偵結前竟憑一己之見,主動求見面報馬英九,陷馬英九於不義。
  臺北地檢署偵辦黃世銘、特偵組長楊榮宗、檢察官鄭深元涉泄密案,10月3日傳喚馬英九、臺灣“行政院長”江宜樺、馬英九辦公室前副秘書長羅智強作證,另以被告身份傳喚黃世銘,4人訊後請回。
  黃世銘日前表示,認定司法關說(說情)案,沒有刑事犯罪,僅行政不法,他在8月31日晚間赴官邸向馬英九報告,隔天9月1日馬英九要求他再去官邸報告細節,並非他主動找馬英九。
  臺北檢方表示,近日受理民眾告發黃世銘涉向馬英九泄密等相關案件已逾20件,均指控全案在9月5日簽結,黃世銘卻在8月31日就夜奔馬英九官邸密告這起關說案,涉嫌泄密及通保法等罪。
  另據臺灣《聯合報》報道,黃世銘涉泄密案,遭到臺北地檢署起訴,藍綠同聲譴責要求他下臺。民進黨“立院”黨團在北檢記者會後,立即舉行記者會,質疑黃世銘多待一日都不適合;國民黨“立院”黨團書記長林德福也表示,黃世銘應知所進退。
  責任編輯:吳生林  (原標題:黃世銘被起訴遭批陷馬英九於不義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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